学校各单位:
现将省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
《通知》对评选作品的内容、形式等提出明确的要求,推荐范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首次播映、上演、出版的戏剧、电影(包括动画电影、纪录电影)、电视剧(包括电视动画片、电视纪录片)、广播剧、歌曲、图书(包括文学类图书、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)共六个门类作品。
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,电子版材料于5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:xcbnepu@126.com,纸质材料务必于5月5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(机关楼514),联系人:李响,15765959196。
附件:关于开展中宣部第十五届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.pdf
党委宣传部
2019年4月24日